關於鹹水歌的概念,研究嶺南本土歌樂文化的學者馮明洋有一段比較精闢的論述:「鹹水歌,史稱疍歌。為古越疍民所原創。古代疍民,支系頗多,原居長江上遊,今重慶境內長壽縣長壽湖的一支但舟場人,曾沿江東進,途遇越人,一並南下、西遷,來到嶺南越地江海一線落戶。其先民在漫長的遷徏途中,一直保持著水上生活生產的古風古俗,且一路攜帶來沿途各地方各水域的鄉風鄉音,融入嶺南越水後,依然保持駕舟漂流特立獨行的傳統,形成了獨特的疍家民風民俗和民歌系統。」(馮明洋,2014,131)從某種意義上來講,澳門無論是歷史傳統與文化淵源,還是地理位置與風土人情,亦屬嶺南文化的一個支系,但鹹水歌在澳門又有著自己獨特的存在現實。
澳門原為一個小漁村,在葡人東來之前,是個岩石崎峋的半島,「以安全的港灣而著名」(Anders Ljungstedt,1997,19),漁民在此歇息補網,當時的澳門屬香山恭常都。清朝同治年間的《綠咢吟舘詩抄》中,有題爲《澳門》的七律一首,由香洲縣詩人吳亮珽於道光、咸豐年間(19世紀中)所作,其最末兩句為:「臨流莫問蟾蜍石,剩有漁歌晚渡喧」,不覺之中,反映了當時的漁歌盛況。據載,澳門在「十九世紀後期,至少有一萬人從事捕魚和醃製鹹魚業,年產值達80萬澳門元」。(Rev. Benjamin Videira Pires, S.J,1992,173-174)。據報道,澳門處於海灣旁的路環島,直到20世紀60年代還擁有四十多家造船厰。
澳門最早的漁民信奉的媽祖廟,在葡人來澳前已存在,而媽祖信仰傳入澳門應該更早。漁民以打漁為生,以船居為主要生活舞臺,「疍家婆和她們的家庭生活在社會最底層。他們與子女、丈夫(可以在城裏幹活)以船為家,泊在內港或南灣,與雞、狗、豬同吃同住」(Rev. Benjamin Videira Pires, S.J,1992,173-174),「包括日常餐飲、睡覺、沐浴、娛樂、拜神等基本上都在船上進行」。(朱德新,2002,3)
20世紀澳門漁民(大多為早年從中山等地移居來澳的漁民及其後代)自身的鹹水歌,成爲了漁民最為實際和重要的音樂表述方式。在節慶或重大事件發生時,船民們表達情感的直接方式,是同生活情景密切相關、開口即來的鹹水歌。無論是白天黑夜,都可以唱,有時一唱是幾天幾夜,是一種有感而發,觸景生情的即興藝術,應該是當時澳門居民在辛苦勞作後的重要娛樂內容,是宣洩情緒的一種方式,也是漁民文化的最重要體現。鹹水歌有獨唱,也可以對唱,但沒有合唱,現場有無聽眾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自娛自樂。鹹水歌用一種水上人家特有方言演唱,有時也用粵語演唱,但毫無疑問,前者是「正宗」的語詞方式,只是今天大多人已經不會說這種方言,甚至當年的漁民後代也不再能講。
筆者曾采訪澳門下環區坊眾互助會會長馮金水會長,據他回憶,他記事時的大約50年代初,澳門的船上漁民比較多,有很多不同大小的漁船,澳門漁民唱鹹水歌的風氣大盛,無論婚事、生日、節慶,抑或喪事,「大家聚在一起就唱歌,但有好多種聚會,最高興的是結婚,每個儀式都會唱鹹水歌,婚禮有時會擺7或9頓禮席,現在基本只剩一餐的。婚宴在等吃時也可以唱。生日,喜慶,過年也會唱」。可以是自家唱,不過「在家裏通常比較少唱,大家聚在一起比較多唱」。更多是幾條船合在一起唱,盛況空前的時候,有近百條船一起興隆其事。就鹹水歌的語詞發音。馮金水指出,「鹹水歌有些是粵語,有些不是,是水上人的語言,而水上人有好多種」,這種發音「比較難用文字寫下來,因為如果就拿著文字和譜來唱,是很難唱出水上人的音調」,「水上人雖然學了廣東話,但唱廣東話會跟樂曲感覺配襯不到,沒有那種韻味,水上人平時說廣東話,但會有點鄉音,但唱歌不會用廣東話唱」。經常會遇到一些舊時的水上人家並不願意唱鹹水歌,馮金水認為是「因為不想回想起以前的辛苦生活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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